课程与教学论教研室听评课制度
一、组织形式
由教研室主任及有经验的老教师组成听评课小组,教研室主任任小组组长,组员为教研室主任及教研室任课教师。
二、听课次数
教研室主任每两周听课1次。任课教师一学期应认真完成4个课时以上的听课任务。
三、听评课方式
1.听课前应事先到教研室领取《听课记录表》,听完课后,填写《听课记录表》并交教研室。
2.听评课小组听课后,组织听课人员进行评课,被评课教师虚心接受意见及建议。
3.可选择理论课、习题课、实验实习课、复习课等进行听课。听课采用随机随堂听课方式。
课程与教学论教研室
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