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化学教研室工作细则

         2019-04-23        149

一、教研室主任的职责和权力
  第一条 教研室主任主要职责
  1. 领导本教研室的全部教学、科研和师资培训工作。
  2. 负责制定本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制定(修订)教学大纲,审定教学日历,选用或组织编写教材及课程考核命题等。
  3. 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学研究与改革,负责课程建设工作,审核教师授课计划,审阅讲稿、检查实验、实习工作,并经常听课,指导本教研室教学,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掌握和控制教学进度。
  4. 检查教研室成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5. 制定本教研室承担课程部分的实验室建设和购置仪器设备计划。
  6. 关心本室成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协同学科做好学科梯队建设,做好教师的工作考核。
  7. 定期向院汇报本室的工作情况和完成任务情况,有重大问题时与院协同解决。
  8. 组织领导本室人员完成院领导布置的有关工作任务。
  第二条 教研室主任的权力
  1. 有权按学科发展或课程实际需求,提出拟聘人员计划,报学院审定。
  2. 有权决定本室成员的工作任务安排;有权推荐和建议本室成员的进修提高和奖惩。
  3. 有权调阅教师讲稿(教案)、抽查作业(实验、实习报告)批改、辅导答疑、实验实习指导到岗等工作情况,如发现有严重不符合教学要求者,可直接提请院通报批评。
  4. 在任职期间有权享有学院规定的岗位补贴。
二、教研室工作制度

第三条教研室会议

教研室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教研活动会,有特殊情况时教研室主任可以随时召开教研活动会,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学问题,讨论处理教研室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必须出席教研活动会,有事情必须向教研室主任请假。
第四条听、评课制

教研室主任要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提出改革意见,也要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听课结束,要求听课者一起对授课教师进行评课,指出优缺点,特别是不足之处必须指出,以使授课教师教学水平快速提高,该制度务必要经常化、制度化。

第五条集体备课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统一教学内容和要求,解决课改后教学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特建立集体备课制度。每学期不少于2次。
第六条教学质量检查

除平时抽查外,还应定期(如每学期要有:期初、期中、期末检查)组织教学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表、讲稿教案、作业批改记录、点名册、辅导记录、学生作业本、实验实习报告、论文、设计、试卷等进行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并收集学生反映意见,对每一教学环节质量做出分析与评价,提出改革意见和措施,按教学要求,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教师年度考核

每学期开学前,教研室应有工作计划,对教学及教学改革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年度结束时,教研室应召开教师工作考核汇报会,由教师介绍年度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成绩(成果)实物,填好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查了解的情况,参照教师本人汇报,认真审核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报学院。
第八条考勤

教研室要经常检查教师的在岗情况和执行课程进度计划情况,严格履行学校、学院规定的请假制度。
第九条教学档案

平时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应归档的资料,做好档案保存、管理工作。设教研室会议记录,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人员填写,记载教研室的重要工作,记录教研室会议的内容和教师出席会议情况。

有机化学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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