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化学教研室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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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研室主任的职责和权力 第三条教研室会议 教研室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教研活动会,有特殊情况时教研室主任可以随时召开教研活动会,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学问题,讨论处理教研室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必须出席教研活动会,有事情必须向教研室主任请假。 教研室主任要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提出改革意见,也要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听课结束,要求听课者一起对授课教师进行评课,指出优缺点,特别是不足之处必须指出,以使授课教师教学水平快速提高,该制度务必要经常化、制度化。 第五条集体备课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统一教学内容和要求,解决课改后教学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特建立集体备课制度。每学期不少于2次。 除平时抽查外,还应定期(如每学期要有:期初、期中、期末检查)组织教学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表、讲稿教案、作业批改记录、点名册、辅导记录、学生作业本、实验实习报告、论文、设计、试卷等进行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并收集学生反映意见,对每一教学环节质量做出分析与评价,提出改革意见和措施,按教学要求,确保教学质量。 每学期开学前,教研室应有工作计划,对教学及教学改革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年度结束时,教研室应召开教师工作考核汇报会,由教师介绍年度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成绩(成果)实物,填好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查了解的情况,参照教师本人汇报,认真审核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报学院。 教研室要经常检查教师的在岗情况和执行课程进度计划情况,严格履行学校、学院规定的请假制度。 平时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应归档的资料,做好档案保存、管理工作。设教研室会议记录,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人员填写,记载教研室的重要工作,记录教研室会议的内容和教师出席会议情况。 有机化学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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