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化学教研室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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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精心培养、严格要求、合理安排、大胆使用、全面考核、鼓励先进” 的工作方针。有机化学教研室制定了如下的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1.实行导师制,有计划、有要求、有指导地进行培养。教研室主任主管新任青年教师培养与培训工作,由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新任青年教师的培养与培训工作。 2.要求新入教研室青年教师在第一年内每学期试听有机化学相近课程不少于6节,并写出详细的听课记录,每学期给指导教师学出心得体会。 3.在实践中培养。新任青年教师入教研室后,一般当年就应承担有机化学理论教学。为此,教研室将安排新教师在上岗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会大部分教学技能,同时,学习制作教学多媒体幻灯并写出完整规范的教案。正式上岗前在教研室内试讲,教研室组织试讲,认可后方可上岗。 4.教研室组织本室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一学期的跟踪听课,及时发现青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改进,青年教师应不断总结经验与不足,向老教师请教学习,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5.为培养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与基本功,教研室将安排青年教师参与教研室科研工作。要求新教师入室一年后应参加一项科研课题,参加教研室各种学术 活动。 6.全面提高素质。提高专业能力的同时,青年教师应努力提高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水平,学习并掌握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方法(如文字编辑、制表、绘图等)。 7.及时安排青年教师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青年教师培训班学习。 8.支持青年教师进行学历培训,鼓励并积极支持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提高青年教师的发展后劲和教师总体学历水平。 9.对教书育人责任感强,师德高尚,教学、科研工作突出的青年教师大力进行表扬,并且倾斜申报各种荣誉奖励。 10.建立青年教师培训档案。 有机化学教研室 2018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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